城市规划区居住的“农转非”人口是否可以识别为监测对象?

答:
  答:对没有享受城市低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城镇相关保障政策、符合条件的可以识别为监测对象。
  

   监测对象识别认定条件是什么?

答:答:综合考虑收入支出情况,以及“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等方面存在的返贫致贫风险,以家庭为单位开展监测对象识别认定。收入低于监测范围,且因受各种原因影响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或“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出现突出问题,依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存在返贫和致贫风险的农户,可识别为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收入高于监测范围,但因突发事件等各类因素导致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或“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出现突出问题,依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存在返贫和致贫风险的农户,可识别为突发严重困难户。

   我是新纳入的监测户,可不可以享受医疗救助?

答:答:可以享受。过渡期内(2021年-2025年),纳入监测范围的两类人员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支付后,医疗救助可临时比照脱贫不稳定人口给予托底救助。

   什么是帮扶措施?

答: 答:坚持精准施策原则,对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实现应扶尽扶,对已稳定消除风险的监察对象不再帮扶,但有的政策可以延续。新识别监测对象帮扶计划制定要与识别程序同步开展,需履行民主评议和公示公开程序,原则上在10天能完成内完成帮扶计划制定和帮扶措施申报。对义务教育、住房安全、饮水安全等方面存在问题,导致单一返贫致贫风险的,采取针对性单项帮扶措施;其他返贫致贫风险较为复杂的,结合风险类别类型和发展需求,因人因户落实综合性帮扶措施;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优先落实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措施;无劳动能力的落实兜底保障措施。

   什么是监测对象?

答: 答:监测对象又名“易返贫致贫人口”,分为三类: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因病因灾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简称“突发严重困难户”)。

   什么是临时救助?有多少补贴?

答:   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农村建档立卡户,及时给予临时救助。
  因火灾、交通事故、重大疾病等造成突发困难的急难型救助,每人救助标准一般不超过1000元;支出型救助每人救助标准一般不超过当地6个月城市低保标准;具体额度由当地乡镇(街道)视情况自行确定。对于重大生活困难等特殊情况,临时救助标准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解决。
  来源|吉林省乡村振兴局

   家里媳妇是城镇户籍,能不能申请监测户?

答:       答:监测对象以家庭为单位开展识别,对于实际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为城镇户籍或集体户籍,但没有享受城市低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城镇相关保障政策符合条件的可按实际共同生活人口识别为监测对象。

   我想申请监测户,不知道找?

答:
  答:可以向所在村(社区)申请,也可以向防返贫监测员直接提出申请,还可以拨打12317电话申请,也可以下载“吉事办”APP在特色服务-网办事项专区-防返贫监测户申报进行申请,填写信息要真实准确。申请后请配合乡村开展入户核实,如实准确提供家庭和成员有关情况信息,并授权乡村依法依规核查核实家庭成员的收入、财产等相关信息,经村内评议公示,由县乡逐级审核批准。

   持续开展消费帮扶和携手帮扶,落实奖补政策的具体措施包括哪些

答:答:①推进消费帮扶奖补政策落地。全力组织脱
  贫村农产品产销对接,充分利用“互联网+”拓宽销售渠道,积极开展消费帮扶行动,加大力度,创新形式,解决农产品 “卖难” 问题。
  ②积极引导 “新生成、新投资、新带动”的经营主体参与携手帮扶。积极带动脱贫村、千村示范创建村和脱贫户、监测户发展产业,打造绿色品牌,提高帮扶产品生产质量,拓宽增收渠道

   强化包保帮扶,发挥驻村干部作用的具体措施 包括哪些?

答:强化包保帮扶,发挥驻村干部作用的具体措施包括哪些?
  答:确保驻村千部在村在岗,服从乡镇安排,组织村干部和党员严格按照标准流程做好区域防控。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定岗定责、包片包户,确保底数清、情况明。重点关注居家隔离人员及防返贫监测户、五保户、残疾人等群体,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积极向群众宣传解读政策要求、最新通告、科普知识,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坚定信心决心、增强防范意识,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劝导群众减少外出,出人公共场所必须佩戴口罩,自觉配合做好疫情筛查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