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针对“难以治愈贫困患者” 制定救治救助措施

发布时间:2019-12-27 15:08
吉林市针对患特殊重大疾病因手术风险极高,患者被迫或主动放弃治疗等“难以治愈贫困患者”,在“五道防线”保障基础上,制定有效措施,及时提供救治救助服务。

吉林市针对患特殊重大疾病因手术风险极高,患者被迫或主动放弃治疗等“难以治愈贫困患者”,在“五道防线”保障基础上,制定有效措施,及时提供救治救助服务。

救治救助对象为所患疾病经省内相关二级及以上医院会诊,手术风险极高,患者被迫放弃治疗的;因年龄偏大(偏小)、身体虚弱等自身原因,所患疾病经省内相关二级及以上医院确认治疗风险较高,患者主动放弃治疗的;需要到国家重点专科医院才能救治治疗的,但个人费用承担比例部分过高,患者家庭经济承担不了的。

救治救助措施包括医疗救治,基本生活保障和残疾人口医疗保障。医疗救治上,提高家庭签约医生重视程度,在规定的随访频次以外,与患者建立紧密联系,及时了解患者病情变化、提供签约服务;列入“万名医生巡回医疗”计划,由对口帮扶的二、三级医院,通过对口专业下派医生,开展巡回医疗,指导“一人一策”管理;县级定点医院建立绿色治疗通道,患者需住院治疗时,开通绿色通道,落实救治医生和疗区,患者可直接住院治疗;在乡镇卫生院设置“扶贫药品专柜”,患有32种慢病的贫困患者,由乡、村医疗机构及时提供此类患者特殊用药需求目录,由县级医院统一采购配送,按照门诊实际发生费用80%在县(市)区定点医院或乡镇卫生院报销。基本生活保障上,发挥临时救助“兜底线、救急难”作用,强化“支出型”救助的精准度,采取先行救助、后补手续等方式,提高救助的时效性和精准度。残疾人口医疗保障上,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在通过财政资金、社会捐赠、企业赞助、贫困村收益分红等渠道建立的重大疾病保险中可重复参保、重复受益。

为确保有效落实,实施目标管理,纳入成效考核内容。建立了信息核定机制,每半年更新调整相关数据,使“难以治愈贫困患者”都能及时得到救治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