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脱贫攻坚工作简报(2019年第17期)

发布时间:2019-12-23 13:54

市民政局动员社会组织助力脱贫攻坚

 

市民政局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工作,注重发挥专长和优势,整合社会力量,促使社会帮扶资源向贫困乡村、贫困人口汇集,主要采取六项措施。 

参与产业扶贫。鼓励有条件的社会组织特别是行业协会商会、农村专业技术类协会积极参与贫困地区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和组织具备条件的会员单位在贫困地区建立产业发展基地,加大对贫困地区产业转型升级的支持力度。鼓励社会组织中专业人才为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提供智力和技术支持,提高贫困人口脱贫增收能力,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发展。

参与教育扶贫。鼓励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实施教育扶贫结对帮扶、助学助困等项目。鼓励教育培训类社会组织根据自身业务范围开展培训,不断增强贫困地区教育培训机构能力和师资水平,开展科学普及,提升贫困地区教育水平,帮助扶贫对象学习掌握职业技能、致富技术,提供职业指导,增强就业能力。鼓励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到贫困地区开展扶贫支教,加大对贫困学生的资助力度。

参与健康扶贫。鼓励社会组织通过提供医疗技术支持、卫生人才培训和紧缺设备援助等,帮助贫困地区提高医疗水平,改善服务设施。支持社会组织针对贫困人口开展医疗健康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大病、地方病、慢性病等问题,做好疾病预防宣传、早发现、早治疗等工作。鼓励有条件的社会组织对贫困人口开展义诊、免费体检等公益活动。鼓励非营利性民办医院对贫困人口开展一对一帮扶和义诊等活动。

参与文化扶贫。鼓励社会组织参与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改造,支持社会组织提供物资、技术、人才援助,参与民间传统工艺整合、乡土文化人才培养等工作。鼓励社会组织到贫困地区开展“送文化下乡”等活动,宣传现代文明理念和生活方式,满足贫困人口的精神文化需求,促进乡村文明、移风易俗。

倡导志愿扶贫。鼓励社会组织到贫困地区开展扶贫志愿服务,为贫困人口提供心理疏导、生活帮扶、能力提升、权益保障等专业服务,为贫困妇女、青年提供技能培训、就业援助等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参与贫困村农村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开展贫困村老人、残疾人、留守儿童、低保家庭、特困人员等关爱保障工作,帮助解决其生活、学习等方面的困难。

参与其他扶贫。支持社会组织发挥产业信息汇集、行业资源聚集、专业人才密集等优势,助推劳务输出就业扶贫;支持社会组织开展科技助力精准扶贫活动,改善贫困乡村生产生活条件。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要以募用分离的方式与其他社会组织合作,合法开展多种形式的扶贫募捐活动,将募集的物资用于脱贫攻坚。

市民政局也将逐步完善协调运行机制,为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提供便利、创造条件,推动社会组织资源供给和扶贫需求有效对接,及时研究解决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营造支持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浓厚氛围。

(市民政局供稿)

 

 

 

本期简讯:

8月2日省交通运输厅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省扶贫办组成联合工作组,拟推荐全国示范县(市)区磐石市进行现场核查,此次核查是重点对2018年“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完成情况,已公布全国示范县重点核查2019年上半年“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畅返不畅”、危桥、安防等重点工程项目和农村公路管养情况等内容进行外业和内业双重核查。通过核查,达到了“四好农村路”的建设好、管理好、养护好、运营好的要求。

(市扶贫办行业处供稿)

●吉林市民政局联合北京保罗盛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吉林市新华明眼科医院到磨盘山村开展爱心捐赠和健康义诊扶贫活动。为贫困户捐赠100余件夏季衣服;活动当天共为贫困户进行常规眼科检查40余人次,发现白内障患者9人。

(市民政局供稿)

 

吉林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年8月6日